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济宁法律咨询 > 济宁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国有企业销售粮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国有企业销售粮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鲁* 山东-济宁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2.26 22:29:40 1394人阅读

国有企业销售粮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其他人都在看:
济宁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济宁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只开具普通销售发票,购买单位如果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依据购销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注明的销售额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的免税食用植物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六、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据购销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注明的销售额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的免税食用植物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该条款未失效)

2021-02-26 22:30:4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