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喀什法律咨询 > 喀什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我被撞了,肇事者全责,赔偿金额为百分之五十,会不会有什么刑事责任

我被撞了,肇事者全责,赔偿金额为百分之五十,会不会有什么刑事责任

周* 新疆-喀什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1.02.26 03:20:41 382人阅读

被撞了,肇事者全责,赔偿金额为百分之五十,会不会有什么刑事责任

其他人都在看:
喀什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喀什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无力赔偿100万元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u59

2021-02-26 03:22:4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