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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官员如果贪污,贪污罪数额量刑标准是什么

刘** 福建-福州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7.03.06 21:46:01 12221人阅读

我想问一下,一般官员如果贪污受贿,受随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能判几年?贪污罪数额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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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贪污罪数额量刑标准应该是:在共同贪污中,个人贪污数额,不是泛指整个共同犯罪的数额,也不是指分赃数额,而是指个人应当承担责任的数额。对此,应根据刑法总则关于各共犯人承担责任的原则确定。由于首要分子对整个犯罪集团的罪行承担责任,故首要分子的个人贪污数额是150万元。由于集团犯罪中的主犯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责任,故主犯的个人贪污数额按其实际参与的全部数额计算。如果主犯实际参与贪污70万,则其个人贪污数额为70万。从犯也是以其参与的贪污数额作为其个人贪污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贪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因此,
首先,您弟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
其次,您弟弟主观上是想将国家的财产据为己有,符合贪污罪的主观故意。
最后,虽然您弟弟贪污的数额未达到立案的标准,但是由于其贪污的是募捐款项,也应构成贪污罪。

2017-03-06 21:5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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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数额量刑标准是什么:在共同贪污中,个人贪污数额,不是泛指整个共同犯罪的数额,也不是指分赃数额,而是指个人应当承担责任的数额。对此,应根据刑法总则关于各共犯人承担责任的原则确定。由于首要分子对整个犯罪集团的罪行承担责任,故首要分子的个人贪污数额是150万元。由于集团犯罪中的主犯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责任,故主犯的个人贪污数额按其实际参与的全部数额计算。如果主犯实际参与贪污70万,则其个人贪污数额为70万。从犯也是以其参与的贪污数额作为其个人贪污数额。

2017-03-06 21:5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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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0-12-25 20: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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