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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孩子上学是什么性质

景** 江苏-徐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1.02.24 08:07:57 337人阅读

不让孩子上学是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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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让适龄孩子上学,该行为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孩子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如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您好,针对您的小学的单位性质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性质是指机关、团体、法人、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的性质。
单位性质是个模糊的概念,不同的单位会有不同的界定,一般分类:
1)国家行政企业
2)公私合作企业
3)中外合资企业
4)社会组织机构
5)国际组织机构
6)外资企业
7)私营企业
8)集体企业
9)国防军事企业
单位性质行政类、公益类、经营类
行政类主要指具有行政执法等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城管监察、环境监测、土地监察等,其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
公益类指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承担公益性职能,国家保证经费,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类则指为社会提供获得收入的自收自支单位,按企业模式发展,参与社会竞争,自负盈亏,国家财政不再负担人头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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