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赔偿的方式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可以看出,若员工本人原因,也就是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公司是可以向员工索赔经济损失的。
并且,上述法律规定的是双重标准,一是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二是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而作为企业,公司也应知晓经营过程中风险与利益共存。管理上要科学有效制度化,在诸如催讨货款的经营行为中,资金流转应通过银行转账等安全的方式,现金流转要两人以上并落实具体案情措施。
发生事故,经济受损,即便主要过错在员工,企业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劳动者有重大过失,造成公司受到经济损失。那么【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其中的4项规定: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只要符合上面几条之中的任意一条,单位都有权力,直接辞退劳动者,并且不给补偿金。
【3】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单位的经济损失,直到申请劳动仲裁,诉讼到法院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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