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人身检查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九十四条和九十五条,当不需拘留、应瞬即释放,或暂不能逮捕但需立即释放,或审查后无需继续关押、羁押超期,或未按时豁免审判时,应迅速释放。强制措施期满后,立即执行解除。
专业解答我国刑事案件移送管辖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该法规定案件应移送至其他法院审理,以纠正管辖权错误,确保公正审判,而非改变地域管辖权。实践中,移送管辖多基于上下级法院关系进行。
专业解答犯罪嫌疑人通信权限制的相关法律依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虽然公民的通信自由受法律保护,可是,公安机关为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以依法限制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自由。比如在押犯罪嫌疑人,一般就只能跟律师通信。
专业解答《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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