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由于消费税可抵扣,所以消费税不能计入成本。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如果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含税价(含消费税)作为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待完工产品作为最终的消费品销售时候,还会征收一遍消费税。这就形成了委托加工物资这部分重复征税。
3、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由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且委托方只就其加工劳务缴纳增值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价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符合复合计税办法的: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因此,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根据国税发156号《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及国税发1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33号《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下列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1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专业解答增值税缴纳方式:固定业户向机构注册地税务机关申报,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期限通常为每月,需在次月1-10日申报缴纳。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税率为3%。增值税发票税点一般为4%或6%,小规模纳税人税点3%,与一般纳税人交易需开具专票时可向税务机关代开。
专业解答购买房产需缴纳契税(3%-5%,普通商品房减半)、印花税(0.05%)。还需支付房屋维修基金(2%-3%)、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部分地区无需缴纳)。交易手续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0.25%,住宅交易手续费由开发商支付。权证工本费不超过100元。银行按揭需额外支付评估费(0.2%-0.5%)、保险费(房屋总价款×贷款年限×0.1%×50%)、公证费(贷款金额×0.03%)和抵押登记费(100元)。
专业解答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律师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木质手链没有镶嵌金银珠宝、玉石,那么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 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律师解析 预收款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或交易双方之约定,而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未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预收的款项,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计税两种办法。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方法的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方法的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量。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律师解析 非正常损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税品征收的一种税,其特殊作用为: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引导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
律师解析 在进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过程中,我们需要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如果受托方已知其同类物资的销售价格,那么在该阶段,委托方需承担的消费税就等于所购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乘以消费税税率;其次,若未能获取到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信息,那么委托方在此时应缴纳的消费税将基于组成计税价格来进行核算;最后,如果委托加工的物资回收后被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者直接出售,则相关的消费税将无法扣除,须直接计入回收物资的成本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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