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严格的说,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就是违反约定,所以如果开发商符合交付条件而买受人没有按约去收房,买受人就构成了违约。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一方面要看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则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业主月开发商约定的违约金,一方只要有违约行为的也会交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1-02-16 08:19:03 回复专业解答逾期缴纳物业费合同违约金是否要支付,就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约定有违约金,也是也没有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最高标准,那么就需要支付,这都是会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的。
专业解答房主违约不缴纳物业费的话,是算违约的,所以在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违约金的。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维自己的权益,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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