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夫妻一方在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2021-02-14 04:45:17 回复专业解答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问题上,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利行使的,然而,这仅限于因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财产的情况。但是,当涉及重大事宜,诸如变卖或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时,就必须先获得配偶的同意,然后才能依法行使这种处置权。若没有得到配偶的首肯,那么当事人个人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专业解答婚后所负购房借款,若房产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妇共用债务;反之,若房屋仅记在配偶任一方名下,且双方缔结约定将此套房产归记名人个人所有,那么所负担的借款便可被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专业解答共同共有房产一方欲出售,而另一方则表示反对的解决策略在房地产中,共有产权房屋乃是指由多个成员合资购买、共同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物业模式。若遂行关于该类房屋的任何处理行动(如出售或抵押),均须得到所有共同所有人的投票赞成,且务必按照法定程序,签署相关交易契约并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
专业解答当夫妻共有财产面临拍卖时,法律给予双方平等的竞购权利。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拍卖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机会,都有权利参与竞买。即便在拍卖中,夫妻对共同产权的平等处置权也是适用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侵害另一方的权益,比如蓄意侵犯,可能会影响到另一方的购买权益。因此,在夫妻共有财产面临拍卖时,双方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共同解决问题,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
专业解答配偶一方债务是否需另一方分担,这得视情况而定。如果债务源于家庭日常所需,那就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得一起还。要是债务超出家庭需求,而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这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对方知道这事儿,那就是个人债务,对方就不用还钱了。所以啊,债务分担得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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