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法学相关理论,不当得利是债权纠纷,返还原物是物权纠纷。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是民事实体法中债法上的重要概念,意指无法律上的正当原因,而受有法律上权利或利益,通常是民事实体法的请求权基础之一。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是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返还原物纠纷是指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返还财产一般需是原物,原物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适用返还财产的前提是原财产仍然存在,如果财产已经毁损或灭失,只能请求赔偿损失。
2021-02-04 13:45:13 回复专业解答《民法典》返还原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分别是:其中一方得到金钱利益;其中一方受到损失;得到利益和所受到损失之间有关联;没有关于法律的依据。不当得利是指通过他人受到损失而取得利益。
专业解答在我国新《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二是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因为实际上有很多不同的情况,所以我国就分了这两种返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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