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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无论还贷方式如何,均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经济,可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始终是一人付首付且还贷,那么在离婚时,一方需要提出当时出资购房的首付的证明和每月去银行还贷的证明;若一方每月还贷,对方没有还贷,对于这一套房子对方不能主张此房屋的权利。需要注意是,一方的举证相对较难。
3、但是,若是夫妻一方的父母明确赠与夫妻一方的,那么可以确认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2021-01-19 08:16: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