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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一一核实,而不是接受调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
2021-01-13 22:18: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