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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批的宅基地,没有宅基证,说是违建,每户只给五万元房屋补偿,宅基地给3.2万每亩,合理吗
没有国土使用证的。产权证应该有的,这个可以的既然土地已经规划给经济园做经济开发区,要不然大家都重新建房屋。农村集体所有制上的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过不能交易,拿原先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时候应该补偿的,那么拆迁补偿的时候政府不亏死了,但可能已经规划,所以原先土地不允许再新建房屋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因此,上面的规定比较详细,简单一点说,征地就是永久的,补偿共分青苗、劳动力、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劳动力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农村地区,对于宅基地进行拆迁时所适用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重新分配宅基地以供建房、提供相应的安置房或者直接支付货币作为补偿,以及一些其它可能的方式。至于涉及到征收农民耕地之外的其他类型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方面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相关规定。
专业解答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在农村宅基地新建住房的法律效力问题探讨根据中国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在进行宅基地上的房屋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严谨的审批流程。若有未经许可而私自搭建房屋之行为,那么此类建筑将会被认定为非法建筑。特别是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来说,依据现行政策,每个家庭只能够享受一块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总面积还需要符合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等各级地方政府所制定的标准限制。
专业解答在农业地区,尽管部分房屋并未持有产权证书,然而只要其被确认为合法建筑,那么在面临拆迁时便会得到相应的补偿。然而,如果这些房屋被判定为违章建筑,则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对于那些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但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确定为合法所有的房屋,理应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偿。而对于那些手续不齐全或者缺乏产权产籍证明的房屋,在经过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鉴定之后,可以根据相关法规或者诉讼结果来决定如何处理。
专业解答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法律规定之审批时限通常情况下,农村宅基地申请与审批的手续在20个工作日之内即可完成。当申请者符合相关条件时,有权提出农村宅基地的申请。该申请应递交到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进行讨论并予以公示,之后再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全面审核后,上报至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待审核无误后,再呈报县人民政府进行最终审批。
专业解答在农村地区进行拆迁后,对于额外获得的赔偿款,如果儿媳妇的户籍已经成功迁移至本集体,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补偿款应当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所取得的收入,并应当依据相应规定进行合理分配,其中包含全体集体成员,包括儿媳妇。鉴于在此情况下,该儿媳妇已经具有了该农村村落的合法居民身份,因此她有权享受到与其他村民同样平等的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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