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日喀则法律咨询 > 日喀则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跟男朋友分手后,要求我退回彩礼,我应当退回么?

跟男朋友分手后,要求我退回彩礼,我应当退回么?

袁* 西藏-日喀则 人身侵权咨询 2020.12.14 03:10:24 495人阅读

跟男朋友分手后,要求我退回彩礼,我应当退回么?

其他人都在看:
日喀则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日喀则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意见】
应当退还给对方。
【法律依据】
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0-12-14 03:12:24 回复

双方在筹备婚礼期间,宴请亲朋好友的费用,应视为双方共同的消费,不能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一方给另一方的小额礼品,不能作为彩礼返还;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超过两年,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对该条适用诉讼时效问题作出规定,这就意味着,对于有关彩礼返还的权利的保护,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有以下几种情形:  1、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3、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4、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5、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