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因为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不同,赔偿数额不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0-12-11 13:36: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