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程序异议,指执行当事人或案外人认为执行机构的执行行为在程序上违法或者不当,在执行程序终止前,提请执行机构予以纠正。提出执行异议的具体事由针对执行的程序性事项,例如执行没有依法发出执行命令、实施不当或错误的执行措施、无法定原因而裁定中止执行、没有依法发布公告以及执行管辖错误等。 执行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认为异议有理由的,裁定对原执行行为予以变更或撤销;认为异议不合法或无理由,裁定驳回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上一级人民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2020-12-11 01:47:05 回复专业解答税收争议非诉讼解决程序是提出行政复议。当然了,如果说在没有提出行政复议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和行政机关来进行协商的,如果行政机关认识到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实有错误的话,可以纠正。
专业解答小额诉讼程序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小额诉讼案件一般适用于简易诉讼流程处理,也就是实行一审终结制度,在法院的裁定结果出来之后不能上诉,但是可以对所管辖的法提出异议。
专业解答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普通诉讼程序相比存在的特点有,诉讼请求的特殊性,以及还有程序启动的依附性,再者就是诉讼主体的特殊性;对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是存在有效阻止强制执行的权利。
专业解答对法律采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有异议需要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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