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婚后共同努力后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还有一个孩子!我开公司外面有大约50万的债务,她名下有30万的债务!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目前房子市值400万,银行按揭150万!
可以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夫妻的共同债务共同承担,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你好,婚后财产和债务基本都是均分,可以争取抚养权由对方支付抚养费用。
一般是均分原则
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共同出资,并且产权证上登记了两方的名字,则不论男女两方出资情况,离婚时平分房产。2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购买房屋时双方正在同居,那么法院通常会认定该房产属于为结婚后使用为目的购买,认定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割。3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购买房屋时双方没有同居,那么该房产可能按共同财产处理、或者按照借款处理、或者按照赠予处理,法院会根据购房背景、出资情况等等因素公平的审视,再作出具体认定。END婚前,一方出资购房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在婚前就还清购房款或者全款购房,不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取得房屋产权,并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归属问题大全2婚前,一方出资购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通常视为赠予对方,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因为购房出资一方不具备购房条件,才将房屋落在对方名下的情况,按照共同财产处理。3婚前,一方出资购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在男女两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房产。4婚前,一方出资购房,房屋产权落在出资方名下。婚前已经支付房屋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通常该房屋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未还贷部分属于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应财产增值部分有双方平分。END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房1婚后,男女两房共同出资买房。这种情况下,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或两方名下,该房屋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归属问题大全END婚后,一方出资购房1婚后,一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如果一方支付房屋全款,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仅支付首付款,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房屋需要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归属问题大全2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该房屋认定为共同财产。3婚后,男女两房共同出资买房。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该房屋认定为共同财产。END婚前,父母出资购房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归属问题大全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仅支付首付款,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认定为登记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增值,有登记方向对方做出补偿。注意,如果离婚时,房屋贷款由登记方支付剩余贷款。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购买房屋时明确表示赠与对方或者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该房屋认定为共同财产。END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1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该房屋都视为共同财产,并且应当认定为父母双方对各自子女的赠予,而不能理解为对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赠予。离婚时房屋归属问题大全END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1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归属问题大全2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出资时,明确约定出资方购房属于赠予自己子女一方的除外。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仅支付首付款,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END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归属问题大全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认定共同财产,司法实践中,认定为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是论离婚时房屋归属及分割的解答。
准备民事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及证据,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离婚,要求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子、车、存款、工资、收入等等财产均分,要求抚养孩子,对方支付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女方抚养,但女方需要有抚养能力,女方没有能力的男方有能力的抚养;2周岁以上的孩子由抚养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作为参考,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及抚养能力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婚前财产属于个人不分。,
在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出现了针对确定非企业的诉讼地位及责任归属不规范现象,本人就出现的现象、存在的问题及如何确定非法人企业的诉讼地位及责任承担问题简述之,供参考。 一、非法人企业织作为诉讼主体的依据: 我国民诉法第三条规定:“人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我国民诉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40条对《民诉法》第四十九条中的“其他组织”作了详细的解释。“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二、实践中,非法人企业的诉讼地位及责任归属在法律文书确认的表现形式 (一)有的法律文书确认非法人企业在审理程序中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并判其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二)有的法律文书确认非法人企业在诉讼程序中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直接列其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为参诉主体并享有权利或承担法律后果。 (三)有的法律文书确定了非法人企业的诉讼地位,但享有或承担权利义务的主体是其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 三、存在问题 (一)在原告不申请开办单位为被告的情况下,主动追加开办单位为被告,并判其直接承担责任。 (二)对非法人企业承担责任的性质不清。非法人开办单位承担的是补充责任还是连带责任不明,承担责任的主体顺位错误。 (三)在原告只非法人企业时,告知原告必须开办单位判其直接承担责任,遗漏了承担责任的主体。 (四)在原告一并非法人企业与开办单位时,判两者承担连带责任。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夫妻共同财产情形中离婚分割时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夫妻共同财产情形中离婚分割时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怎么样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离婚孩子归属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首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分割的时候是需要分割,夫妻共同的财产原则上来说的话,是按照一人一半的基本原则来确定的。
专业解答夫妻离婚孩子归属及财产分配的规定是:首先是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的,协商不成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离婚消除。就是离婚了,父母对子女还是有抚养、教育权利,还有义务的。哺乳期子女,随母亲抚养,而后的,如不能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判决。
专业解答夫妻离婚,对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婚前的财产还是给个人。如孩子年龄两岁以下,归女方抚养,超过这个年龄的,按照谁有利于抚养的原则处理,协商一致的,可以达成赔偿协议书。在抚养权上发生纠纷争议,经过调解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