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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股权需要董事会同意吗?

王** 广西-桂林 股权咨询 2020.12.06 03:14:18 413人阅读

股东转让股权需要董事会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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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应否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和同意解答:股权转让是股东的权利,是股东自主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叉务,只要符合自己利益的需求即可,不需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即可。但有下列情形需慎重对待: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此时股东股权转递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购,还是通过临时决议同意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控铷股东拟转让股权,为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最好进行审计、评估,以免大股东侵害其他股东行为的发生,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大股东有个定性、评价。
3、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欲转让的,须经董事会乃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作为公司重大事项对待,应经审议作出决定。
二、一个有限公司的48个股东与受让方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也全部接受了股权转让的价款,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在部分股东反悔,提出该合同无效可以吗仍然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答: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并不以工商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经合法程序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已经生效,股东的反悔并不构成其无效,仍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的转让合同当然有效。
三、多个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可以在一个合同上签署还是分别与受让方一对一的单独签署呢答:可以。法律对此种情况并无限制性规定,只要多个股东同意合同的内容和签署形式,是可以在一个合同上签署的。
四、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吗答:可以约定。但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应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方能生效。
五、出资未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资金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答: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六、股东把股权转让的受让款用于补足该股东未实际出资到位的注册资金吗答:如果受让方在受让股权时不知原股东有此情况,则不应承担补足责任;如果已经知道,则应承担补足责任。
七、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新股东还要出资验资吗答:不需要。

2020-12-06 03:16:18 回复

股权转让协议起草前
应到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工商登记部门查阅并复印一下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因为要起草的有关文件都必须和工商登记部门存档的资料保持前后衔接一致。
02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环节
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例如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格、转让价款、交割日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等。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具体条款内容。
03
股权转让对价风险
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转让方可要求受让方作出保证或提供担保。
04
股权转让后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味着需要经过股东会讨论并形成决议。
由此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中需要载明如下事项:
1)股东会召开的程序性事项(通知时间、召开时间、参会股东人数是否合法)
2)股东会决议事项(关于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转让方与受让方、转让股权的份额、股权对价)
3)如存在股东对该股权转让投反对票、按照法律规定,由该股东出资受让转让方需要转让的股权比例。
4)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事项(因公司股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信息部分,如涉及到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等人员发生变更的,同时也需要对该变更事项进行决议。)
5)列明办理变更登记的人选和时间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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