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1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照11%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1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照11%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1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照11%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1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照11%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1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照11%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1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照11%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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