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非法租赁承包土地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采取“以租代征”方式逃避拆迁补偿责任和审批程序,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范围,逃避税费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实质上是违法扩大建设用地的规模。
专业解答针对政府征收土地,农民反对的情况,农民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申请听证。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由县级以上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由上级政府裁定。若裁定来自省级及以上政府,可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业解答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原则上每亩最高1500元。对于改耕为林或草的农民,也有补贴。退耕还林每亩补1500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元,种苗费3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800元,现金补助680元,种苗费120元。
专业解答宜宾市土地征收补偿依据多项因素制定,包括土地类型、产量、规划等。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不同,未开发土地也有补偿。安置补偿主要通过社保体系,附属物和青苗按实际补偿,农田水利设施每亩补0.1万元。
专业解答针对政府征收土地,农民反对的情况,农民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申请听证。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由县级以上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由上级政府裁定。若裁定来自省级及以上政府,可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解析 是可以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设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律师解析 1、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 3、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4、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解析 农村的土地被政府强占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我国的土地处理的纠纷中,如果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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