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因为被卷进了一个案件,我到了派出所去做笔录,我想问问,在派出所做了笔录,会在派出所留案底吗?
在派出所只是做了笔录,而没有处罚,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所谓案底,是被司法机关给予处理后,所保存的案件卷宗。如果被判刑,则构成犯罪,有犯罪的案底记录。链接:《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2016-12-26 13:05:56 回复
进了派出所并不一定代表必定有案底 ,还需要结合当事人是否违法犯罪,是否承担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来综合判断。 所谓民间所称的“案底”就是进入个人档案,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所谓案底)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所以对于在派出所做了笔录,会在派出所留案底吗的问题,只要你没有犯罪,是不会留案底的。
2016-12-26 13:13:56 回复
结论:是不会有案底的,但是会有相关的违法记录,案底一般是指刑事犯罪。
解析:
当事人进了派出所做了笔录,说明司法机关已经对认定的违法事实做出了处罚,会有相关的处罚记录,也就是要被记入档案,记录和案底一样,永远不会消失。
法律依据: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一、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二、审批表;
三、传唤证(回执);
四、讯问记录;
五、调查和证据材料;
六、检查交代材料;
七、裁决书;保证书;
八、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九、解除拘留通知书;
十、申诉及复议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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