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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父母有权卖房吗

佘* 湖北-荆门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2.02 21:47:35 470人阅读

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父母有权卖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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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费收件窗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房产继承过户税费  继承或赠与后出售的物业营业税、个税是怎样征税的?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注意: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2020-12-02 21:48:35 回复

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你父亲个人财产?如果是共同的话,一半归你母亲,另一半在你和你母亲之间按照法定继承。如果是个人财产,那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你和你母亲都有权继承。需要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才能够卖房。如采纳,麻烦您给个最佳答案,我需要您的一份力,一份支持,让我能提供更好的服务给您,谢谢!

能变更为你的姓名,房产有一部分是属于你母亲的,再婚与否都有权利分割的。房屋原产权人地过世的,房屋过户就属于继承过户,继承人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一、房产继承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费收件窗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三、房产继承过户税费继承或赠与后出售的物业营业税、个税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1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注意: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四、《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您父亲留下的房产,您母亲也是具有继承权的。扩展资料公证材料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如是以买卖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如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钱款。  
如果父母是以赠与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子女在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父母可以申请收回已经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产。  
《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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