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要看具体情况
解析:
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不能请求公司分配股利。
利益分配请求权系股东权的一种,当公司有盈余时可能获得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分离于股份而存在,当股份转让时,应一并转移于股份受让人。
股利分配给付请求权则由股利分配请求权分支而生,是对股东会承认的股利分配金额的具体请求权,属于单纯的独立于股东权的债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独立存在,不当然随股份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论:
要看具体情况
解析:
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不能请求公司分配股利。
利益分配请求权系股东权的一种,当公司有盈余时可能获得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分离于股份而存在,当股份转让时,应一并转移于股份受让人。
股利分配给付请求权则由股利分配请求权分支而生,是对股东会承认的股利分配金额的具体请求权,属于单纯的独立于股东权的债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独立存在,不当然随股份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答如下,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之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要看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有未分配利润,是否作出了分红决议。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还没有兑现,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从性质上说,公司一旦决定向股东分红,公司与股东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股东请求公司分红就是合法的。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16条规定,未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则无论在股权转让前是否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要求分配利润的要求一般得不得支持。
2020-12-02 05:00:1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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