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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钱妻子不还,法院有权扣妻子的钱吗

孙** 湖南-湘潭 离婚咨询 2020.12.01 20:03:47 446人阅读

丈夫欠钱妻子不还,法院有权扣妻子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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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如果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妻子就要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0-12-01 20:04:4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夫妻间应尽的义务有哪些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样,抚育子女也是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绝对方行使其权利。即使夫妻离婚,这一义务和权利也不得改变。2、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者说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每个公民艘必须遵守的,在家庭中无论丈夫或妻子,都应平等地承担这一义务。如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夫妻双方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责任。3、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应该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经济上相互扶助,无论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难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必须对其尽扶养的义务。4、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5、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如抚养子女、赡养双方的老人等。【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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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丈夫欠债被诉,妻子应首先判断债务性质。若债务是夫妻共同签署或追认的,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为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反之,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所需,属个人债务,应由丈夫独自偿还。妻子需冷静分析,明确责任范围,与丈夫沟通并制定合理还款计划。

    2024.08.20 145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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