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可否做出撤销再审案件的原判决或裁定根据最高人民向江苏省司法厅作出的《关于再审案件只有合议庭有权撤销原判决或裁定,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不能作此决定的复函》中指出:你厅1957年2月7日司—黄字第12号函悉。院长对于本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而审判委员会作出决议另行组织合议庭再审的案件,是否需由审判委员会作出撤销原判决或者裁定的决议,并以院长名义作出撤销原判决或者裁定的裁定,我院意见目前仍应参酌本院印发(各级人民刑、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试行。“总结”内规定审判委员会认为原判决或裁定有错误时,可作出另行组织合议庭再审的决议,而未规定须将原判决或裁定撤销,是为了要合议庭再行详细审查以资慎重。审判委员会既将案件交给合议庭再审,即已授权合议庭,在再审时,合议庭如认为确应撤销原判或裁定,即应予以撤销,另行裁决。这并不发生与法律不合的的问题,也并不会引起当事人不必要的混乱。
2020-11-30 11:20:36 回复专业解答撤销仲裁裁决再审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申请。因为实际上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所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等相关的申请书的情况之下,是需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如果说确实是在程序方面存在的错误,或者是在实体方面存在错误的话,都可以对此进行处理。
专业解答当事人就已经撤销的涉外仲裁案件能再提出仲裁请求,但是对于仲裁被撤销的情形,若是想要再次提出仲裁请求,在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提出之前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重新达成仲裁协议。
专业解答第三人撤销之诉中法院裁定再审的情形有如果当事人在第三人撤销之诉当中被法院驳回执行标异议,当事人不服的话,那么应该进行再审,而不能再次提出第三撤销之诉。一般案外人只能使用再审程序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其中一种。
专业解答案外人申请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包括:处理方式、提起的时间、审理程序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应当属于一般民事诉讼与再审程序相结合的特殊程序,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未出台之前,可以参照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有关程序性规定进行审理。
专业解答案外人申请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合法的,但是必须要符合申请再审或者是申请第3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比如说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第3人撤销撤诉的条件就是非因本人原因没有参加到之前诉讼活动,而且有证据证明确实裁判文书存在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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