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问女方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应否支持答: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不予支持。
一、同居后流产造成身体损伤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婚姻法》第十二条指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指出: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问女方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应否支持答: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对于同居关系造成的身体受损害的后果,因为不具备合法婚姻,所以是不会支持的。当然身体受到损害的,一般总是女方。所以还是奉劝各位女性朋友,一定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否则即使受到伤害,没有法律的保护,也只能落个身心俱疲的下场。
二、未婚怀孕流产而产生的费用,到底由谁承担未婚怀孕流产而产生的费用,到底由谁承担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有些地方从侵权的角度来考虑,认为未婚男方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是一种过错行为,但又考虑到性关系发生系出于双方自愿,所以女方本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也有一些认为这种问题属于道德问题,往往会不予受理此类案件。还有的把女方流产所产生的费用,视为双方共同债务处理,判决男女双方共同承担。
专业解答女方在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因没有合法婚姻为前提,所以女方请求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对于未婚怀孕流产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实践中也存在差异。
专业解答不会。女方在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因没有合法婚姻为前提,所以女方请求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对于未婚怀孕流产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实践中也存在差异。
专业解答结婚同居一年离婚男方要求退彩礼是否合理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一般在男方给予了彩礼之后而导致男方的生活有很大的困难,那么女方是有义务该规定退还相应的彩礼钱,这都是有规定的。
专业解答女方结婚流产男方要求退彩礼是不可以的。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中,对于结婚的男女双方的彩礼钱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特别是在领证之前的彩礼钱,还是属于女方的一方财产,那么此时即使是男女双方离婚也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
专业解答如果男女双方未结婚,但又没有满足同居两年以上以及生育子女的条件,就需要归还彩礼金。但如果是有一方有毁约行为,一般可以减少彩礼金额返还的数目。如果双方同居一年以上,那么一般彩礼返还的金额不超过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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