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抗诉是由检察院提出的,你说的应是申诉,你提出申诉并不影响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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