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婚前创办了一家公司,然后我们结婚了,我们婚姻关系存续生活了两年,在婚姻两年期间我老公欠了银行钱,请问我们法院会怎么认定这笔欠款?
由债务情况而定。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基本原则。一般情况下,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在婚姻法第41条有所体现,也是为一般人所能理解。在某些情形下,不能明确认定是否因为共同生活所举之债时,依据“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另一方证据证明该债务与己无关,譬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该债务系债务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有明确约定,对于婚姻存续期内各自借款由各自承担,所有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对该约定知悉,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均有体现。
2020-11-23 05:38:0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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