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南充法律咨询 > 南充离婚法律咨询 > 我离婚后没有住房,公积金满足三个月以上,也可以提取吗?

我离婚后没有住房,公积金满足三个月以上,也可以提取吗?

ask****917 四川-南充 离婚咨询 2020.11.18 18:28:57 366人阅读

你好,我离婚后没有住房,公积金满足三个月以上,也可以提取吗

其他人都在看:
南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南充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90359条

你好 原则上是可以的

2020-11-19 12:37:0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并出具提取证明;(四)出境定居,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准予提取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二)离休:(一)购买;(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退休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