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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法43条 互相斗殴 ,对方先动手

ask****987 山西-阳泉 人身侵权咨询 2020.11.18 14:55:17 428人阅读

治安处罚法43条 互相斗殴 ,对方先动手的情况下,我被打成轻微伤 ,他没有伤。现在 要拘留我5天罚款200,对方拘留10天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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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殴打治安处罚法43条解释规定了什么处罚内容的解答如上

2020-11-18 15:0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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