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土地使用权能否转租?主要有什么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主体的特定性
2、交易的禁止性
3、权属的稳定性
4、权能的分离性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注意因原承租人要返回原地的情形:对于原承租客要返回原地工作而不能租赁原住房,而采取的转租方式,其实际上是想减少原承租人因终止合同而要承担的违约补偿。一般情况下,除在原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承租人转租外,在租赁期限内要转租的:
第
一,要征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第
二,要注意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期限。
第
三,转租后如转租的租金大于原来租金,则双方可约定如何分配。
第
四,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按规定与转承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第
五,转租合同的条款内容不得超出原租赁合同条款的范围。
您好,针对您的房子转租要注意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1、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2、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3、承租人转租,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其实,转租是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考的,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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