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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岁了,儿子已经出家了,配偶需要负担以后的生活费吗

吴** 海南-省直辖 其他咨询 2020.11.12 16:33:47 438人阅读

63岁了,儿子已经出家了,配偶需要负担以后的生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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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请问死者的配偶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并由死者扶养如果是的话,您应该负担以后的生活费,另外,由于死者的配偶还有其他扶养人(他的儿女),所以您只用赔偿死者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2020-11-12 16:3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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