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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诉讼中的证据和证据与事实之间的关系

段** 山西-吕梁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1.11 21:26:25 4346人阅读

如何区分诉讼中的证据和证据与事实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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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来说,以证据来源的不同为标准,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以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为标准,可以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以证据的证明方向为标准,可以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以证据的证明作用、方式为标准,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根据证据事实与诉讼主张的关系,可以分为本证和反证。根据诉讼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两类。凡是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为直接证据。例如,亲眼目睹违章超车的行人所作的证人证言。凡是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一个侧面或者某一个环节,需要与其它证据结合使用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为间接证据。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直接证据并不一定是原始证据,间接证据也不一定是传来证据,两类证据之间有交叉关系。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2020-11-11 21:2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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