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营或工程需要由用人单位长期派驻武汉市统筹区外工作的职工,因生育在异地就医可办理长驻外地生育就医登记,需提供如下资料:
(
1)《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登记表(表
3)》及《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表1)(2份);
(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
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5)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自主安排生育
第一个和
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属于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证》作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
(
6)长驻外地证明(单位盖公章)。办理长驻外地生育就医登记后,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先现金垫付,出院后可提供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
专业解答武汉的社保生育保险必须要缴纳满12个月之后才可以享受生育报销,并且缴纳期间断缴不能超过四个月,否则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生育保险是为了降低妇女在生育期间的费用而设立的。
专业解答武汉社保生育保险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单位需要提交社会保险的登记表、再者就是生育人员的增减表、以及还有生育保险的汇总表;参保人员需要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婴儿的出生证明、本人的身份证件等等。
专业解答武汉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本地生育的携带社保卡和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到生育定点医院或武汉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异地生育的携带《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专业解答武汉社保生育保险规定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完成报销的手续,比如说怀孕之后,是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者是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申报的材料到区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窗口来进行办理之后,就可以核准发放相关的材料。
专业解答在武汉使用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用人单位连续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生育行为是符合当地的计划生育规定的。比如未婚生子,或者违规生育第3胎就不能使用生育保险报销。生育保险不仅能报销生育医疗费,在产假期间还能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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