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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减刑有哪些条件

罗** 山东-德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1.09 02:56:13 388人阅读

犯罪减刑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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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谓三类罪犯是指: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犯罪。
2、初,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的意见》中,针对三类罪犯中有的减刑次数多、两次减刑之间间隔时间短等问题,明确规定,对依法可以减刑的三类罪犯,适当延长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从严把握减刑幅度。比如,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三类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由过去“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延长到现在“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而且增加规定“减为有期徒刑后,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2020-11-09 02:58:13 回复

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这一点是区分减刑与量刑制作根本所在,同为立功表现,如果是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则可以作为一项量刑制度,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在执行阶段有立功表现,则只能作为一项减刑的前提行为,从而引起减免刑罚结果,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之间的共同点,就是他们所判处的刑罚均是自由行,而自由行的轻重是以刑期的长短来确定的,如果有期限,则在此期限内予以减免。
3、没有期限,则通过法定程序裁定一个确定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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