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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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针对这个各地均有政策出台,【新政】对于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公安机关将在调查核实后,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经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将按规定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指南】房屋现所有权人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书面申请,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将房屋原产权人的户口迁出。派出所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制作《迁移户口告知书》送达告知原户主按规定迁出户口。无法直接送达的,将通过委托送达、公告送达(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房屋所在地社区村或居民小区公告栏进行张贴)等形式告知。
2020-11-07 09:49:2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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