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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手机拿给他登密码,然后拿去不还

ask****176 贵州-遵义 个人债务咨询 2020.10.30 13:21:33 438人阅读

我把手机拿给他登密码,然后拿去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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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手机价值超过5千元,捡到手机者占为己有拒不返还,可能涉嫌侵占罪,是犯法的,其他情况的捡到手机的人随人有义务归还失主,但是没有主动归还的话并不会构成犯罪。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民法总则》第122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2020-10-30 13:3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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