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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夫妻离婚,女方把户口簿带走了,请问户主(户主是男方的名字)可以补

王** 广西-桂林 离婚咨询 2020.10.25 03:36:58 431人阅读

夫妻离婚,女方把户口簿带走了,请问户主(户主是男方的名字)可以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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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填写申请表,申请查档补办户口本,《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020-10-25 03:38: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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