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房不到三个月,房东的空调坏了,谁来负责?
房屋租赁的日常维修可以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子本身的维修另一种是房屋内物品的维修。前一种在法律上也叫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最好对过错事项能够列明,方便责任划分。而第二种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中的附属设施,包括各种家用电器,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内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详细信息,同时,对于家电及其他室内设施的维修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出现故障时,有合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室内设施维修责任未明确约定的,租赁房屋室内设施包括家用电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一般应由房主承担维修义务,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则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2020-10-24 20:44:23 回复专业解答1.卖方隐瞒房屋真实品质,买方有权索赔或解除合同。2.卖方已告知或买方已知瑕疵,卖方不担责。3.房屋隐蔽缺陷非卖方造成,且卖方未知情,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律师解析 一般出租房中的家电损坏具体应该由谁负责,我们最主要的根据租房时的租赁合同中的条款约定。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出租的房屋家电在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损坏,在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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