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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首付由男方父母、男方、女方共同出资,由男女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有男女双方名字和男方母亲名字,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男女双方和男方母亲,就是属于三人所有,男方母亲的份额属于男方母亲所有,男女双方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我的补充::48如果只写男方一人的名字,那么可认定为男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好,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小明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小明,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2、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债务你们平分。房产贷款你们平分,房产升值你们平分。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证据,房产全部为夫妻共有,所以财产全部均分。
婚后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个人的,一般认定赠与双方,男方如果是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该房子也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业解答在男方支付房屋首付款,且在登记时将配偶姓名填写为产权人的情况下,所涉房产将被认定为女子的单独所有物。然而,若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女方成为了该套房地产的唯一所有权人,她必须向男方支付偿还款项以获得相应的对价。反之,如双方在婚内共同承担了房贷的偿还义务,那么警方共同偿付的那部分资金及房贷在这段期间产生的增值所得便属于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而在这种情况下,女方需向男方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确立前,男方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项;而在结婚之后,则会将女方的名字添加至房产证上。在此情况下,这处房产便被视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反之,若婚前的产权归属为单方面所有,那么在缔结完婚约后,另一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获得该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从而使得原先属于个体的财产转变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这笔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男方出资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将其登记在女方名下时,这一行为可被视为对女方的无偿赠予。在此情况下,该房屋的首付款应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共同承担了房屋贷款的偿还义务,那么在这段时间内所偿还的贷款部分则应当被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
专业解答男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添加女方姓名,根据法律,此房产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即男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添加女方姓名,法律上该房产转为双方共同所有,双方享有平等处置权。
专业解答男方支付首付款并将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若双方书面约定为共同财产,则按约定处理。若婚礼后未登记,男方有权要求返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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