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沧州法律咨询

个税改革面临哪些难点

程* 河北-沧州 咨询 2020.10.19 12:34:20 311人阅读

个税改革面临哪些难点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沧州律师 税务类纠纷律师 沧州税务类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媒体报道,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已经敲定,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加速构建个税改革的征管配套条件。
个税改革可以说是这几年来引发争议最多、关注热度最高的公共话题。这其中就包括了个税起征点应该和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而不断提高;个税要从以前单一的“个人所得税”转型为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所得税”;税率应当体现二次分配原则,加大对于高收入群体的征收力度,同时能提高其税率,而对中低收入群体进一步加以减免。
当然,任何一次改革由于事关各个群体切身利益,因此总是充满了复杂多元的内在特性,也常常会面临不确定因素的干扰,需要克服种种难点。仔细分析下来就会发现,个税改革同样面临着三大难点的考验。
首先,在个税的改革设想中,合并部分税目是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这是考虑到当下很多人都存在多种收入途径,除了正常的工作收入,还可能会有其他所得。所以,“综合所得”才能真实反映一个人的收入状况,税务部门也据此作为分类征税的基础。
不过,问题随之而来—如何确保人们自觉向税务部门提交的收入证明可靠无误呢?个人的可能是打短工,有时效性,稿酬取决于个人对外投稿的命中率,或者被约稿的几率。这其中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如果将其视为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似乎与现实情况不太相符。更何况,和投稿具有相当的隐蔽性,也就是个人如果不主动对外公开,别人是很难知晓其和投稿情况。假设有人为了规避缴纳个税,而隐瞒了这一事实,税务部门又能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获知相关信息呢?
在完善税前扣除这一项,同样存在执行难度。完善税前扣除则是在合理确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但是请注意,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一线大城市与二三线城市之间,在生活成本、日常支出收入与当地物价比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异,因此,一个生活在北上广的家庭,赡养老人的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以及按揭贷款利息支出,都会基于落差悬殊而带来“一刀切”的不可行,而根据不同的区域情况,来细分每个家庭所要承受的实际负担,其核算难度也非常大。这是绝非短时期能够完成的庞大量化工程。
最后一个难点,就是优化税率结构、适度调整边际税率。说通俗一点,就是针对不同收入群体,要加大税率上的区别对待,未来可能对富人征税的税率更高些,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应缴个税。但“增税”历来是个敏感话题。高收入群体收入更加多元化,合理避税手段也更丰富,一旦他们感觉自己会被多征税,那么就可以通过减少自己的账面工资、奖金等收入,增加持股、期权等资本性收益,从而巧妙地避开了多交税义务。如此一来,如果调高了高收入群体的个税税率,反而可能会加速导致高收入群体的避税和逃税现象,结果是应征个税流失。这需要有关部门事先设计出更有针对性、更为完善的监管和应对举措,方能避免类似尴尬。

2020-10-19 12:35:20 回复

您好,关于个税改革面临什么难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媒体报道,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已经敲定,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加速构建个税改革的征管配套条件。
个税改革可以说是这几年来引发争议最多、关注热度最高的公共话题。这其中就包括了个税起征点应该和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而不断提高;个税要从以前单一的“个人所得税”转型为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所得税”;税率应当体现二次分配原则,加大对于高收入群体的征收力度,同时能提高其税率,而对中低收入群体进一步加以减免。
当然,任何一次改革由于事关各个群体切身利益,因此总是充满了复杂多元的内在特性,也常常会面临不确定因素的干扰,需要克服种种难点。仔细分析下来就会发现,个税改革同样面临着三大难点的考验。
首先,在个税的改革设想中,合并部分税目是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这是考虑到当下很多人都存在多种收入途径,除了正常的工作收入,还可能会有其他所得。所以,“综合所得”才能真实反映一个人的收入状况,税务部门也据此作为分类征税的基础。
不过,问题随之而来—如何确保人们自觉向税务部门提交的收入证明可靠无误呢?个人的可能是打短工,有时效性,稿酬取决于个人对外投稿的命中率,或者被约稿的几率。这其中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如果将其视为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似乎与现实情况不太相符。更何况,和投稿具有相当的隐蔽性,也就是个人如果不主动对外公开,别人是很难知晓其和投稿情况。假设有人为了规避缴纳个税,而隐瞒了这一事实,税务部门又能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获知相关信息呢?
在完善税前扣除这一项,同样存在执行难度。完善税前扣除则是在合理确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但是请注意,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一线大城市与二三线城市之间,在生活成本、日常支出收入与当地物价比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异,因此,一个生活在北上广的家庭,赡养老人的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以及按揭贷款利息支出,都会基于落差悬殊而带来“一刀切”的不可行,而根据不同的区域情况,来细分每个家庭所要承受的实际负担,其核算难度也非常大。这是绝非短时期能够完成的庞大量化工程。
最后一个难点,就是优化税率结构、适度调整边际税率。说通俗一点,就是针对不同收入群体,要加大税率上的区别对待,未来可能对富人征税的税率更高些,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应缴个税。但“增税”历来是个敏感话题。高收入群体收入更加多元化,合理避税手段也更丰富,一旦他们感觉自己会被多征税,那么就可以通过减少自己的账面工资、奖金等收入,增加持股、期权等资本性收益,从而巧妙地避开了多交税义务。如此一来,如果调高了高收入群体的个税税率,反而可能会加速导致高收入群体的避税和逃税现象,结果是应征个税流失。这需要有关部门事先设计出更有针对性、更为完善的监管和应对举措,方能避免类似尴尬。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税费改革是怎样的 一、出让方 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二、受让方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2.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3.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税务类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