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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需缴增值税吗

李* 江苏-扬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20.10.19 11:19:34 353人阅读

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需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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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需缴增值税。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燃油电厂取得发电补贴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6〕1235号)的规定:“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因此,燃油电厂取得财政专户拨付的发电补贴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

2020-10-19 11:20:34 回复

根据国家对城市公交因石油价格上涨给予财政补贴的精神,为保证城市公交的正常运营,保障城市居民出行的需要,维护社会稳定,规范燃油补贴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原则
(一)统筹安排,区别对待。根据各市城市公交企业实际用油数量分配资金。
(二)专款专用,及时到位。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通过直补的方式,及时、足额拨付到城市公交企业,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
  
二、补贴对象
  各市(含部分县级市)城市公交企业。
  
三、补贴标准
  以各市(含部分县级市)城市公交车辆的车辆数和运营里程计算的耗油数为基数,结合实际用油情况及实际提价标准进行补贴,按9.5个月计算。
  
四、补贴资金的拨付渠道
  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确定后,通过各级财政部门逐级下拨。市(含部分县级市)建设(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市(含部分县级市)财政部门负责发放。
  
五、补贴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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