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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孕妇在剖腹产2个小时前检查一切正常,但在手术中医生告知产妇子宫大出血,宫内有小孩粪便,子宫收缩不好医院告知必须切除子宫,一定要家属签字,大人要保,逼于无奈签了字。得知此医院今年到现在不足4个月却出现了两列切除子宫事件。请问这个可以起诉吗?具体怎么操作?
剖宫产手术中大出血是手术的并发症之一,但并不是发生了大出血就必须要切除子宫,在目前剖宫产手术中,很多医院都对子宫出血不加区别对待,为防范其风险,一律采取切除的方式,是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另外孩子出生时,宫内有胎粪说明孩子在宫内已经严重缺氧,建议密切关注孩子是否存在缺氧性脑病的严重后果。此案可以维权,至于医院过错的具体方面及过错程度需结合病历综合确定。
及时对所有病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邮寄给我看一下: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行为进行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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