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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砸车价值3万多”,这种情况已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2、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积极赔偿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难以免于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10-17 07:45: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