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梅州法律咨询 > 梅州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我在工地上班,无缘无故被公司管理人员殴打,导致我脚受伤,现在事情没处理,公司要求我撤案,不撤案就不解决这个事情,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我在工地上班,无缘无故被公司管理人员殴打,导致我脚受伤,现在事情没处理,公司要求我撤案,不撤案就不解决这个事情,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王* 广东-梅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20.10.15 13:13:25 423人阅读

我在工地上班,无缘无故被公司管理人员殴打,导致我脚受伤,现在事情没处理,公司要求我撤案,不撤案就不解决这个事情,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梅州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梅州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你无缘无故被公司管理人员殴打导致脚受伤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首先是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其次是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依法受到法律制裁。如你所受的伤害构成轻伤或以上的伤害程度,对方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于公司管理人员的侵权行为,你有权要求打人者赔偿医药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如果经过鉴定构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对方按照残疾的等级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
3、同时如果你是上班时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1)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如果你被公司管理人员打伤是属于因工受伤,需要去认定工伤,要求按工伤保险赔偿待遇进行赔偿,不同的劳动等级能力有不同赔偿项目;

4)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公司要求你撤案是为了不追究对方的行政责任,但是如果你方伤害构成轻伤,就算你方撤案,公安机关也是可以依法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只是在量刑上会考虑到已经获取了受害人的谅解而减轻处罚。

2020-10-15 13:14:2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