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宜宾法律咨询 > 宜宾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撤诉诉讼费减半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撤诉诉讼费减半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熊* 四川-宜宾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0.12 20:51:41 447人阅读

撤诉诉讼费减半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宜宾律师 行政类律师 宜宾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对于撤诉诉讼费减半的法律根据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撤诉时只收取了案件受理费,该费用减半缴纳,按下列规定处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讥攻罐纪忒慌闺苇酣俩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2020-10-12 20:52:4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