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担保书该怎样写?谢谢!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人:
我因涉嫌殴打他人被市区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但根据本案的事实情况,我认为公安机关对我的处罚不当,我已向贵局申请复议。鉴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如果的复议期间继续执行,那么复议结果将失去意义,给我造成的损失也将无法弥补。为此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申请在复议期间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我愿依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请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你好,在法律上严格的讲,暂缓执行,还是要执行的。实际上,暂缓执行就没事了,一般不再执行。望采纳
按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可以退还; 但是,如果治安处罚有罚金,那么公安机关会将保证金冲抵罚金;
如果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保全保证金,这样就无法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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