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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酒后去了朋友店里,把一个物件弄掉在地,她拿茶杯把我胳膊砸伤,她报警告我,已被传唤三次,第一次没时间给我处理,第二次做了笔录,扣了我24小时,第三次直接扣了24小时,又传唤,我不去行吗
您好,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您的描述,很可能伤情达到轻伤二级及以上,具体要以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结果为准。如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伤情鉴定的结果在轻伤二级或以上,轻伤一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如双方和解,则自行商议金额,谈判水平不同,实际效果不同。
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应按时到,如实说明询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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