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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达成协议后可否再起诉
保险公司的赔付是根据交警的认定书和事故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书,待他们来到事故的现场通过查勘后。从以上所述不知你是否在出事后及时通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并会迅速派员来到出事现场,这也是保险公司赔付的依据,任何事故的处理均要通过交警出面来解决,并保护好事故的现场,这就是正常的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保险公司出险的报告后,再依据保险相关的条款来进行赔付的,马上给你一个报案号,他们就会对人对车进行定损,对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还要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的,人民法院应予处理。也就是说在诉讼中,即使和解协达成了,只要有合理的理由,就可以再次进行,但是如果是之前已经过一次了,然后进行和解了,签订了和解协议的话,这个时候再次进行的话,一般来说就不会进行受理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百三十八条,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后重复的,人民不予处理。
“一次性处理结案”协议,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可以申请撤销如果没有申请撤销,则一次性处理包含了依法应当赔偿的所有项目,赔偿未涉部分视为当事人已经弃权。2005年5月14日17时许,被告杨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途经一公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原告宋某正好骑自行车在朱某摩托车前方路边亦由南向北行驶。杨某采取措施不当,其摩托车冲上去与宋某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宋某跌倒受伤。宋某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右锁骨骨折,经住院治疗后出院。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本起交通事故杨某负全部责任。2005年7月25日,经交警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宋某与杨某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杨某于2005年9月18日前一次给宋某各种费用8574.58元,同时约定:本起事故一次性处理结案,今后双方无异议。协议签订后,朱某依约履行了义务。2006年12月11日,宋某施行二次手术,2006年5月2日,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宋某伤残十级,并依照程序发出《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2008年12月5日,宋某向提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宋某在《书》中称:根据目前的伤情,自己已构成伤残,尽管经交警部门调解,我与杨某达成了赔偿协议,但协议约定的赔偿项目中并不包含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故请求判令杨某向我依法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审审理后认为,本案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事故发生后,原告宋某、被告杨某于2005年7月25日在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作出了“本起事故一次性处理结案,今后双方无异议”的约定,该协议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协议签订后的一年时间内,原告宋某于2006年12月11日施行二次手术,但其亦未因对协议有异议而申请撤销协议。即便该协议属于可撤销协议,但在超出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期限后,当事人已不可行使撤销权,协议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现原告宋某欲超出协议的约定,要求被告杨某增赔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缺乏法律依据,难以支持。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宋某对被告杨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告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宋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本案实质上涉及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期限问题。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由于特殊事由,对已经成立的合同享有撤销权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在下列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2、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3、显失公平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3条第2款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因此,我国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本案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原告宋某曾于2007年12月11日施行二次手术,其对自身伤情状况应当是知道的,但其在2007年12月11日前的一年内并未向申请撤销协议。即便将2006年5月2日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鉴定视为宋某知道撤销事由,但其直至2008年12月2日前仍未向明确申请撤销原协议,故其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已过,撤销权消灭。因而,的判决并无不当。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并履行后,再打官司就比较困难了。但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或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明显的法定情况,就可能重新启动诉讼程序,以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性。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中,若各方对事实无异议,可选择私了。首先,迅速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然后自愿协商损害赔偿。若不能立即撤离,需向交警或交管部门报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制作书面协议并签字确认,以完成私了程序。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受害人是否能够再向法院起诉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能够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如何处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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