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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部工伤后喝酒出问题算谁的责任

曾** 西藏-阿里 工伤纠纷咨询 2020.10.10 09:57:48 471人阅读

腿部工伤后喝酒出问题算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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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回答问题前必须要先确认员工是否已经认定为工伤,是否在治疗过程中饮酒。
一、员工认定为工伤之后,在治疗过程中饮酒出现新的问题,新问题的责任应该由员工本人承担。员工在发生事故时原本出现的腿伤,还是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赔偿责任。而新的问题并非单位造成,而是员工非工作的情况下造成的,所以应该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二、如果员工是因为饮酒出现了事故受伤,那么由员工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三、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0-10-10 09:5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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